吉林省禁止新增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|
发布日期:2014/7/3 12:54:15 浏览人数:18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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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禁止新增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
由于雾霾天气越来越常态化、越来越严重,2014年吉林省决心打响环境保护新战役:地级以上城市严控燃煤锅炉,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2014年要淘汰30%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。到6月底前,县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。吉林省组织开展了“冬季清洁空气行动”,全省共检查各类燃煤锅炉17600多台,整改锅炉2100多台,行政处罚超标排污单位400多家,解决了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及冒黑烟的问题。
据悉,从今年开始,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,其他地区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。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2014年要淘汰30%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。全年计划实施减排项目692个,其中,水污染物减排项目38个、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54个、农业源减排项目600个。
如此,降低燃煤锅炉烟尘有希望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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